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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组织实施2016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通知(辽宁考区)
- 管理员
- 2019-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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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原创
各市旅游委(局):
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组织实施2016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通知》(旅办发〔2016〕171号)及《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2016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辽宁考区)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名程序
考生一律通过国家旅游局官方网站“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lyrc.cnta.gov.cn/indexzg.aspx)链接进入“辽宁”接口,进行考试报名交费。考生也可直接通过辽宁省旅游局官方网站(http://www.lntour.gov.cn)“辽宁旅游政务网→政务大厅→导游员资格考试报名”窗口,进行网上**作。报名分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和网上交费三个环节。
(一)网上报名
考生应于2016年7月29日至9月22日17:00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报名,填写信息并上传资料。
(二)资格审核
考生应于9月12日至22日(仅限工作日)到所报考城市的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审核手续,通过审核的考生由工作人员进行网上登记。登记后,考生方可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网上交费。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考生,视为报名无效。已经获得中文导游资格,加试外语语种的考生,只考科目五。中等职业学校旅游及相关专业2017年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并统一组织资格审核,考试合格且取得毕业证书,方可领取“导游资格证书”。
考生资格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
1、从网上下载《报名信息确认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健康证明(主要证明考生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无传染性疾病)。
5、加试外语考生,还须提交导游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资格审核的具体时间、地点以《报名信息确认表》通知为准。报名信息不真实或信息有误的考生不予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报名信息不能变更。
从2016年9月份起,外省转入我省执业的持证导游,可直接到转入城市旅游(委)局,联系办理转入手续,并按国家旅游局的相关规定和程序,申(转)办导游执业证件,无须加试“现场考试(科目五)”。
(三)网上交费
网上交费时间为9月12日0时至22日24时。交费完成后,所交费用不予退还。逾期未交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无效。
2016年导游资格考试收费许可及收费标准已报送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等相关部门,正在审批中,届时请关注省旅游局官方网站通知或“考试报名系统”提示。
考生自2016年10月26日9时起至考试前,可登陆报名系统打印机考准考证和面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参加“机考和面试”。
三、考试科目及形式
考试由笔试与现场考试两部分组成,笔试采取机考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政策法规、导游业务、全国导游基础知识、地方导游基础知识(科目一、二、三、四)。现场考试(面试)科目为:导游服务能力(科目五)。
(一)上机考试(科目一、二、三、四)
科目一、二合并为1张试卷进行测试,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科目三、四合并为1张试卷进行测试,总分100分(其中,科目四占比不少于50%),考试时间为90分钟。
笔试(机考)科目题型均为客观题,分为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给四个选项,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正确的;多项选择题每题给五个选项,选项中可能有二至四个选项是正确的。每张试卷130题,其中单选题60题,每题0.5分,共30分;多项选择题70题,每题1分,共70分。
考生报名交费后,可根据报名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模拟机考练习,熟悉上机考试环境。
(二)现场面试(科目五)
现场面试(科目五)按《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现场考试工作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现场面试评委,由旅游院校、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专家教授及旅行社等旅游行业师资骨干组成,并经省旅游局统一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报考普通话的考生,现场面试由所报城市旅游局组织;报考外语类的考生,现场面试由省旅游局统一组织。
1、现场面试项目(100分):普通话现场考试语言和仪态20分,景点讲解50分(规定景点讲解25分,自选导游讲解25分),导游规范10分,应变能力10分,综合知识10分。外语类现场考试语言和仪态30分,自选导游讲解30分,导游规范10分,应变能力5分,综合知识5分,口译(中文、外语互译)20分。
2、规定景点讲解导游词:备选导游词由“全省重点旅游景区导游词” (见附件1)和“考生报考城市旅游景区导游词”两部分构成,采用“抽三选一” 的方式由考生现场抽取,具体导游词讲解内容详见《辽宁导游词选编》(第二版)。自选导游讲解:考生可任选景点进行讲解,也可介绍城市概况、行程安排或民俗文化等导游讲解。
3、导游规范、应变能力和综合知识采取现场问答的形式提问。外语类面试口译环节,考生根据给定内容进行现场口译,中外互译。
4、普通话考生现场面试时间15分钟左右,外语类考生现场面试时间为25分钟左右。
四、考试大纲及参考教材
2016年考试大纲已由国家旅游局发布,考生可访问国家旅游局官网通知公告栏下载考试大纲,下载地址为:
http://www.cnta.gov.cn/zwgk/
tzggnew/gztz/201601/t20160119_758510.shtml。
国家旅游局不组织编写教材、也不指定考试用书,考生可根据考试大纲自行选择参考教材。为方便我省考生复习,针对去年我省考试教材,并结合考试大纲编写(科目一、二、三)教材补充资料数据(见附件2),考生可自行下载,自愿选用。此外,省旅游局不组织考生培训班,不配发其他任何出版物,包括习题册、光盘和上网卡等。
五、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科目一、二 | 11月5日 9:00-10:30 |
科目三、四 | 11月5日 10:30-12:00 |
科目五 | 11月22日-12月4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
六、试卷评阅和成绩认定
笔试机考科目评卷由计算机系统完成,现场考试评分由现场考试评委完成。考试结果以笔试成绩、现场考试成绩和总成绩分别划定分数线,笔试成绩、现场考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满足划线要求的为合格。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考试结果经国家旅游局审查后公布。2016年12月30日12:00时起考生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考试结果。
七、成绩复核
考生需要对考试结果进行复核的,可自考试结果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出复核申请,核查后结果为最终结果。考试结果复核工作按《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办理。
八、考试咨询
1、考试政策咨询。辽宁省旅游教育中心,联系电话:赵悦:024-86131043。
2、资格审核及面试等事宜请咨询各市旅游(委)局。 具体联系方式,详见附件3。
3、国家旅游局考试咨询电话:010-65201925、010-65201924,联系人:李威、王晓霞。
九、有关要求
1、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具有中国公民身份的港澳居民报考导游资格考试,按《关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报考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旅办发〔2008〕174号)有关规定执行。
2、国家旅游局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在网上报名系统首页和国家旅游局官网发布有关考试和工作信息,考生获取有关信息的路径为:网上报名系统首页和国家旅游局官网首页>办事大厅>办事指南>行政审批流程>导游人员从业资格核准。
3、加强考试管理、严格考试纪律,认真落实考试程序,对考试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附件:1、2016年“辽宁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现场考试重点旅游景区名录
2、辽宁省2016年考试大纲及教材补充资料
3、各市旅游委(局)联系方式
辽宁省旅游局
2016年8月5日
附件1:2016年“辽宁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现场考试重点旅游景区名录(详见《辽宁导游词选编》(第二版)):
1、辽宁省概况
2、沈阳故宫
3、张氏帅府
4、老虎滩海洋公园
5、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
6、千山风景名胜区
7、鞍山玉佛苑风景名胜区
8、清永陵
9、九曲银河本溪水洞
10、五女山山城
11、鸭绿江风景名胜区
12、北普陀山风景区
13、百年辽河老街
14、佛光神韵海棠山
15、广佑寺景区
16、莲花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
17、鸟化石国家地质公园
18、盘锦红海滩旅游区
19、九门口长城
20、兴城古城
附件2:2016年考试大纲及教材补充资料(考生可自行下载)
1、科目一:《政策法规》考试大纲及补充资料
2、科目二:《导游业务》考试大纲及补充资料
3、科目三:《全国导游基础知识》考试大纲及补充资料
4、科目四:《地方(辽宁)导游基础知识》考试大纲
5、科目五:《导游服务能力》考试大纲(面试)
附件3:各市旅游委(局)联系方式
http://www.lntour.gov.cn/ecdomain/
framework/LNLYZWW/detail.jsp?uui
d=e71b16048b65470c98182372338642a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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